热搜: 暂无

共有的专利能否单独实施?

来源:知羚网 阅读量:1471 发布时间:2021-01-25 15:02:26

  在我国,共有专利权的产生形式主要由依合同产生、依协商产生以及依实际合作关系产生三种组成。除此之外,还有的是通过转让、继承等形式产生。那么,有些人可能会好奇,这些共有的专利要如何实施以及能否单独实施?


  根据《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如果专利权共有人没有其他约定,则共有人均有权利。


  专利实施许可的一种,也可称“一般实施许可”或“非独占性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专利,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使用该专利以及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他人实施该专利的许可方式。


  单独实施专利或者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你个人可以单独实施专利;在许可他人实施时,只能以普通实施许可的方式许可。


  关于共有的专利能否单独实施,从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看来我,许可给他人所收取的费用是需要分配的,但是却没有规定共有人之一单独实施该专利所获取的收益是要在共有人直接分配的,因为这两者的性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