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暂无

“小鸭”被侵权,获赔20万

来源:知羚网 阅读量:1037 发布时间:2020-04-21 17:20:37

  “小鸭小鸭顶呱呱”听着熟悉吗?80后、90后可能立马就反应过来,或许小时候还用过这个品牌的洗衣机呢。近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9年济南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其中就包括“小鸭”被侵权案件,这是一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是无形资产之间的较量。


  小鸭集团全名是山东小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创立于1979年,国有独资大型企业集团,拥有小鸭商标的使用权。1999年,小鸭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2001年至2015年期间,小鸭集团先后获得多项荣誉。“小鸭小鸭顶呱呱”就是小鸭牌洗衣机那会使用的广告宣传语,之后拓展了经营范围延伸到了家用电器和商用电器,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都是很大的。


  被告小鸭顶呱呱公司、小鸭顶呱呱品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2016年10月变更企业名称,使用“小鸭顶呱呱”作为企业字号,并在产品上标注了小鸭顶呱呱公司的企业名称。小鸭集团主张两被告使用现有企业名称从事经营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起诉要求两被告停止使用其企业名称并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小鸭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该商标的主要识别部分为“小鸭”文字,该文字同时又是小鸭集团的字号,在小鸭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前提下,小鸭字号也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应当作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企业名称”进行保护。被告的做法完全出于借助小鸭集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来成全自己的企业经营,此举动导致两者在买卖销售过程中产生混淆和误认,顾客一方面会没注意,一方面会认为是该企业新的经营产品,当作仍是小鸭集团出产的产品购买。并且这两家企业的法人还曾在小鸭集团就职,在明知小鸭品牌知名度的情况下还作出这样的举动,主观上明显具有攀附原告小鸭集团品牌商誉的恶意,他们的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依法应予制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带有“小鸭”字样的企业名称,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包括合理费用共计20万元。


  这场知识产权纠纷案例,可以用兵行险招来形容,明知对方是驰名商标,在市场上有着极大的影响力,并且建企时间久根基稳,还是在边缘试探,结果是显而易见的,没有谁在损害自己利益的情况下还不反击的,对于被告来说是稳输的局面,却还是怀着侥幸心理壮大自己的野心。像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虽然是无形资产,看不见摸不着,但是有着巨大的经济利益,有潜在的升值空间。正是这些,导致了许多商标侵权,不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事件。一家企业,要专注做自己的品牌,培育自己的商标,提升自己在市场上的影响力,正当的去市场中竞争自己的地位。